国有企业混改进入到深水期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6-19

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不断地发生巨大变化,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发展混合所有制为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方向。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深化国企改革由此进入新时代。

《2019中国国企混改研究报告》指出,新时代背景下的国企混改是以提升国有资本市场化配置效率,促进国有资本战略布局影响力为目标,国企混改具有更丰富、更创新的内涵和意义。与此同时,国内外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对我国经济深化改革,尤其是国企混改提出了新的挑战,也赋予了新的意义。

从国际方面看,影响全球经济回升的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全球经济仍然面临下行风险,开放合作与保护主义对抗明显,国际政治形势、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对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了诸多挑战,我国经济发展需要新的动力。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的攻关期,稳定发展仍然充满不确定性,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矛盾短期内很难解决,我们经济发展需要国有资本发挥更大作用。

2018年8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工作方案》,公布404家“双百企业”名单,标志着综合改革实施大幅提速。从中央到地方混改试点及批量项目的数据说明,2018年是国企深化改革的加速转折年,国企混改进入了深水区。2018年10月份,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全国国企改革座谈会上首提“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的关键阶段,也是改革乘数效应最大的阶段。”,释放出国企深化改革由重口号向中心东转变,从有限试点阶段向大规模综合实施阶段转变的政策信号。

2019年1月,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在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表示,“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权多元化,切实转换经营机制。”,进一步为国企混改定调。

因此,2019年国企混改将以“放”为主,带来重大机遇。一是放权,国资委加大授权力度,建立授权调整机制,国企内部有望分级授权;二是放开,试点政策不再是试点专利,适用全体国企,有适度创新突破空间;三是放大,产业领域覆盖范围会更广,混改层次由二三级公司向一级公司延伸,机制改革会加速。

同时,2019年进一步深化的新“混改”具有全新内涵。

首先,新“混改”不仅仅是引入外部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还需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改革,实现国企经营效率的改善、经营活力的提供,进而促进国企释放发展潜力,实现更高效成长;

其次,新“混改”不仅仅是设立管理层收购等员工中长期激励机制,还需在市场化机制方面予以改革,包括现代企业治理模式、市场化薪酬激励、职业经理人机制等更多内容;

再次,新“混改”需响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目标,即“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应以市场化资源配置效率为目标,促进国企经营体制机制转变,从而有效提升国有资本运营配置效率,实现国有资本功能放大、影响力提升,带动我国各行业升级、经济发展。”

2019年11月,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刘鹤主持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会议表示,未来三年是关键的历史阶段,要落实好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改革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

过去几年,以顶层设计为指引,形成了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为统领、若干配套文件为支撑的1+N政策文件体系。顶层设计基本完备,国有企业改革已经由点到面全面铺开。